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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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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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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各部门、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字〔2017〕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意义重大,一刻也不能放松。

  二、加强党支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系部党支部负责组织本系部防灾减灾教育活动。认真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学院通过团委、学生会、系部党支部等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社团会、网络QQ、微信、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防灾减灾教育宣传活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学院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时间从发文日至5月24日止。

  2、后勤处、保卫处工对学院基础设施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做好各类灾情预测工作,做好救灾物质准备工作,修订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3、做好安全值班工作,充实各类值班人员,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自然灾害期间值守工作岗位责任。

  4、加强灾害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灾害预警预报和灾情统计,确保手机畅通,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发生。

  5、各系部班级开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主题班会。

  附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主题班会记录表

  防灾减灾宣传材料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