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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商学院校友分会成立管理办法

来源:原创作者:管理员浏览量:2973更新时间:20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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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校友会分会成立工作,发展壮大校友会组织,加强校友分会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依靠校友,发展校友,由各地热心于校友会工作的校友代表牵头,在有条件的地区先成立校友分会筹备组,再在成熟的筹备组基础上成立校友分会。各分会自主管理、自发组织、自行活动,结合各地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校友总会引导、规范和支持各地分会开展工作。校友会与各地方校友分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宗旨是联络校友,服务校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母校发展和校友事业进步。

二、申请成立校友分会的条件

1、校友分会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母校,遵守《江西工商学院校友总会章程》。

2、组织机构健全,合理分工,提出分会理事会候选人建议人选。

3、制度体系完整,拟定校友分会的章程及相关的管理办法。

4、原则上申请成立校友分会的地区需有10名以上的校友。

5、正式成立校友分会须提前一个月向校友总会办公室提交成立申请和成立大会方案(包括章程、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和介绍、会议议程、经费预算、地点、参加人数等)。

三、成立校友分会的流程

1、江西工商学院及其前身南昌现代外国语学校、南昌现代中等专业学校的校友可依据《江西工商学院校友总会章程》,广泛征集校友意见,向校友总会提出成立校友分会筹备组的申请。

2、经校友总会批准同意成立校友分会筹备组后,按照要求开展校友分会成立准备工作。

3、条件成熟的校友分会筹备组,报江西工商学院校友总会批准正式成立校友分会。

4、经校友总会批准,允许成立的校友分会召开校友分会会员大会,正式成立校友分会。

四、校友分会成立大会的经费使用

根据《校友总会经费使用办法》,经校友总会批准成立的校友分会由校友总会出资举行校友分会成立大会。

(一)经费使用范围

1、校友分会成立大会的场地租金。

2、校友分会成立大会的宴请(用于晚宴或午宴正餐,一般为中式自助餐,包括酒水、饮料、水果等)。

3、校友分会成立大会的场地布置费用(主背景墙、会标、座位牌、横幅、鲜花、音响、投影仪租用等)。

4、校友分会成立的会务材料(会务手册编印、参会证等)。

(二)经费使用要求

1、经费使用需提前一个月制定经费使用预算,报请校友总会批准,在预算内、项目内支出。

2、经费使用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

3、经费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确认,开具正规财政发票。

五、有关校友分会的其他说明

(一)名称

江西工商学院各校友分会的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省份或城市两种方式命名,校友分会的名称须报校友总会批准。校友分会的标准全称为“江西工商学院校友会XX校友分会”,简称“XX校友分会”。经校友总会批准成立的校友分会,校友总会授牌予以确认。

(二)校友分会理事会

分会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理事会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理事和常务理事可根据分会校友人数而定,一般情况下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为理事,理事的三分之一为常务理事)。

各校友分会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特殊情况下经各校友分会决定,可提前或延长任期。

经校友总会批准成立的校友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校友总会将颁发证书予以确认。校友分会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员变动,经校友分会讨论通过后需报请校友总会批准,颁发证书。未报校友总会或报校友总会未获批准的,不承认其职务,不颁发证书。

(三)校友分会筹备组

校友分会筹备组筹备期最长为两年,两年内由筹备组织实施校友分会的成立筹备工作。特殊情况未能正式成立的,应在筹备期结束前向校友总会说明原因申请适当延期,未申请延期的予以注销。

江西工商学院校友总会

二0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