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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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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委托或授权中介、个人以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二、禁止以支付服务费的形式接受中介或个人提供的生源;

三、禁止以学费返点或者变相支付招生报酬等形式做招生宣传;

四、禁止以承诺不上课、不做作业、不考试、包毕业等虚假、违规宣传误导考生,招揽生源;

五、禁止以函授站、教学点的名义印发“录取通知书”、提前收取学费、违规收取报名费用的行为“锁定”生源;

六、禁止跨越函授站(点)所在地区进行招生;

七、禁止各合作单位之间因争抢生源而相互攻击,恶意中伤,影响学校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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